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菏澤至蘭考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

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菏澤至蘭考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

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,山東省、河南省發展改革委:

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和山東省、河南省人民政府聯合報來《新建魯南城際鐵路菏澤至蘭考段可行性研究報告》(鐵總發改函〔2019〕382號)收悉。經研究,現批復如下。

一、為完善區域鐵路網布局,促進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,帶動沿線經濟社會發展,同意新建菏澤至蘭考鐵路(項目代碼:2016-000052-53-01-000435)。

二、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

(一)主要建設內容。線路起自菏澤東站,經山東省菏澤市,河南省開封市、商丘市,終至蘭考南站。線路全長84.95公里,設站3座,其中新建1座。

(二)主要技術標準。鐵路等級:高速鐵路。正線數目:雙線。設計速度目標值:350公里/小時。最大坡度:20‰。最小曲線半徑:一般地段7000米(困難地段5500米)。到發線有效長度:650米。牽引種類:電力。列車運行控制方式:CTCS-3級。調度指揮方式:調度集中。其他技術標準執行《高速鐵路設計規范》(TB10621-2014)。

遠景年輸送能力:單向3000萬人/年。

三、投資估算、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

項目工程投資約為109.5億元(含鄭徐高鐵同步實施工程費用2.04億元),資本金占總投資的50%,計54.8億元。其中,山東省出資22.9億元(含征地拆遷費用8.1億元),由山東省及菏澤市財政安排;河南省出資20.9億元(含征地拆遷費用4.7億元),由河南省及蘭考縣、商丘市財政安排;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出資11億元,由企業自籌解決(中央預算內投資另行研究確定)。征地拆遷費用依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,經出資各方認可后計入項目地方股份。資本金以外的資金使用國內銀行貸款。

本項目由魯南高速鐵路公司、河南城際公司分別作為山東、河南段項目業主。項目建設工期3年半。

四、下一步工作要求

(一)嚴格按照批復要求落實各方出資,涉及地方政府財政資金支出的,應分年度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支出計劃,建立持續穩定的機制,確保項目資金及時足額到位;項目籌資模式、資金來源不得隨意調整,切實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。

(二)深化項目技術方案研究,加強地質勘察工作,降低工程實施風險。統籌做好本項目與鄭州至徐州高鐵、京港(臺)高鐵通道北京經雄安至商丘段及相關路網銜接。

(三)加強服務鐵路客站的城市公共交通換乘設施建設,實現與城市建成區、城市其他重要綜合交通樞紐之間的快速連接、便捷直達。合理確定鐵路客站周邊開發建設的功能定位、規模和邊界,做好規劃預留和控制,重視產城融合、站城一體,規范有序推進開發建設。新建車站選址盡可能在中心城區或靠近城市建成區,確保人民群眾乘坐高鐵出行便利。

(四)加強生態環境保護,建設和運營中要切實落實生態保護、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項要求,落實好對水源保護區、文物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地區的保護措施。

(五)強化防范、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的工作措施。

五、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,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。請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軍委聯合參謀部在通訊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持配合。

六、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,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,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。

附件:招標投標事項核準意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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